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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如何轉讓?

 二維碼 401
發表時間:2022-10-24 13:41

專利轉讓可以通過專利局辦理著錄事項變更,專利權人發生變更需要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有代理機構的,變更手續應當由代理機構辦理。具體手續如下:

(1)變更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作的“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文件可以直接遞交至專利局受理大廳,也可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處。郵編:100088。

(2)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專利局公布的專利收費標準中的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是指每件專利申請每次申報著錄項目變更的費用。著錄項目變更費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另有規定的除外;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的,視為未提出著錄項目變更申報。專利權人變更費200元。

(3)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原件:

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必要時還應當提交主體資格證明。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轉讓涉及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如果轉讓方是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或者受讓方是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出具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出口許可證》或者《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或者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以及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轉讓合同。

(4)專利權轉移的,變更后的專利權人委托新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變更后的全體專利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委托書;變更后的專利權人委托原專利代理機構的,只需提交新增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或者受讓方是香港、澳門或者臺灣地區的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委托代理機構。

(5)受讓方是單位且未委托代理機構的,應當在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中填寫聯系人,聯系人應當是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其地址應與單位地址一致,不一致的,單位還需要出具證明材料證明該聯系人為單位員工。

(6)一件專利申請的多個項目同時發生變更的,只需提交一份申報書;多件專利申請的同一著錄項目發生變更的,即使變更的內容完全相同,也應當分別提交各自的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7)如您的專利申請為電子申請,則需要以電子形式提交文件。變更后的權利人如不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則需要先進行電子申請用戶的注冊。

相關服務:專利著錄項目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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